【议题解读】关于《东阿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审议稿)》的起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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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阿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议稿)》的起草情况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司法局编制了《东阿县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议稿)》,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编制背景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该规定,结合本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编制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报决策机关研究确定,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编制过程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三款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四条规定,2月份,县司法局启动了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印发《关于报送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通知》,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征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4月份,县司法局印发《关于<关于公布东阿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经县政府法律顾问论证,各部门会签,形成《东阿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议稿)》,共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项,内容涉及规划计划类1项,公共服务类2项,重大项目类1项。现报请政府常务会研究决策。
三、建议
(一)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策。
(二)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程序,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将所承办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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