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东政办发〔2022〕7号】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阿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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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东阿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秩序,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2】27号)
三、出台目的
做好我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
四、重要举措
一是坚持“依法招生”。以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就近入学”。根据我县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照街道、路段、小区、村组等科学划定就学片区,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三是坚持“服务于民”。做好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做好东阿外出务工人员子女需回原籍就读工作;做好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的入学工作;做好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既有政策落实教育优待工作。
五、关键词诠释
1.进城务工人员:户籍不在城区,与城区内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2.进城经商人员:户籍不在城区,经商地点在城区内,且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东阿县教育和体育局
具体联系人:司建民
咨询电话:0635-5109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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