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关于公布东阿县乡村道路名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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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乡村道路?
乡村道路是建在乡村、农场,为了方便农业生产和生活,主要供行人及各种农业运输工具通行的道路。
二、乡村道路命名的范围有哪些?
此次命名的乡村道路为东阿县域内农村居民点内部道路。
三、乡村道路命名怎样划分?
一条道路跨多个自然村(居委会),由多个自然村(居委会)共同协商命名或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命名,一条道路有多个分支,可按道路节点或村(居)级管理线分段命名。
四、乡村道路命名的流程是什么?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乡村道路所在地村委会经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结合当地的历史文化、民俗特产等进行道路拟命名,按照村级申请-乡镇汇总初审-县民政局二审-专家论证-社会征求意见的法定程序,形成了东阿县乡村道路名称的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东阿县乡村道路名称予以确定,并予以公布。
五、乡村道路命名原则是什么?
(一)含义明确、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符合地理实体的实际地域、规模、性质等特征;
(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使用生僻字;
(四)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
(五)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
(六)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
(七)同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级行政区划内,道路名称不应重名;
(八)路名要反映当地地理、历史和文化特征,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
六、乡村道路命名方法是什么?
路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此次乡村道路命名通名原则“东西为街,南北为路”。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村庄内道路和其他具有特殊意义的道路可根据规模、性质、特点等使用“巷、胡同”作为通名。坚决杜绝“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在乡村地区的滋生蔓延,用新时代乡村好地名展示和提振美丽乡村精气神。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东阿县民政局
具体联系人:李雪
咨询电话:0635-77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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