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明问答】东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东阿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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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政府办公室
2021-09-08

【政策简明问答】东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东阿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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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聚焦实践中需要规范的难点问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在总结本省有益经验借鉴外省好的做法的基础上2020年10月13日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通过《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下称《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细化决策事项范围,实行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制度,解决决策启动难的问题。根据《规定》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结合本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编制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报决策机关研究确定,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此,为做好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县司法局编制了东阿县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

二、编制过程是什么?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县司法局于4月份下发了《关于报送 2021 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通知》,明确了报送范围和报送要求,面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各部门单位共报送建议事项18项,县司法局进行了审核研究,拟定了需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8项。6月份向各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会签,并组织县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了论证,形成了《东阿县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于2021年9月4日县政府第75次会议审议通过,9月7日报经县委同意。

三、主要内容是什么

县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主要包含18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东阿县卫生健康局东阿县教育和体育局东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阿县农业农村局、东阿县发展和改革局、东阿县财政局、东阿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等决策承办单位,决策事项内容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医养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等事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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