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县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旅游
11371524MB280546XW/2024-45399373
东政办发〔2024〕4号
东阿县政府办公室
2024-07-01
2024-07-01
有效

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县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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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20244

 

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促进全县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促进东阿县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关于促进东阿县旅游住宿业

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充分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调动企业发展旅游住宿业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全县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丰富产品供给,构建完善接待体系

1.引进高端品牌酒店。实施品牌引领带动战略,支持铜城街道、新城街道引入国内高端品牌酒店,带动全县旅游住宿行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创新开展好客山东精品酒店评定工作,鼓励建设标准和服务水平达到高星级饭店标准但未评星的高端品牌酒店参与评定。到2025年年底,力争打造好客山东精品酒店2家。(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铜城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办事处)

2.壮大星级饭店规模。按照新版国标《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发展一批具备条件的存量饭店,加入星级队伍,星级饭店数量稳步增长。到2025年年底,力争星级饭店总量达到3家,支持东阿阿胶78号体验酒店争创四星级饭店。(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铜城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办事处、东阿阿胶)

3.发展休闲度假酒店。依托洛神湖国家湿地公园、东阿阿胶城、鱼山曹植风景区、艾山风景区等A级景区,引进宜游、宜休、宜养的休闲度假酒店。到2025年年底,A级景区周边休闲度假酒店总数达3家以上。(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铜城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办事处、鱼山镇)

4.丰富乡村旅游住宿供给。积极推动乡村酒店、民宿建设,完善乡村旅游接待体系,推动民宿证照办理的全周期服务、全流程监管,提升乡村旅游住宿水平,满足大众化、特色化、个性化旅游住宿消费新需求。到2025年年底,打造1个省级民宿集聚区,重点旅游镇街至少打造1家乡村酒店。(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

二、突出内涵建设,促进管理服务水平提升

5.引导智慧化建设。鼓励旅游住宿企业应用互联网、物联网、VR、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改造建设零接触、低接触式服务型酒店。到2025年年底力争打造1家智慧化酒店样板。(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铜城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办事处)

6.丰富特色主题内涵。积极推动文化机构、文旅企业与住宿业加强合作,创新“住宿+国学”“住宿+文创”“住宿+微演艺”等融合服务模式,推出一批文化主题酒店、艺术主题酒店等特色主题酒店。到2025年年底,重点旅游镇街至少打造1个特色主题住宿品牌。(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

7.推广好客服务标准。推广“亲情一家人”“爱的服务”“倒三角管理”等“好客服务”典型经验,鼓励企业创新个性化、亲情化、细微化服务模式,发展一店一特色的个性化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相关镇街)

8.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支持通过合资、合作、资产整合等方式,引进国内知名品牌连锁酒店的管理团队、管理标准,迭代提升中低端、零散化的住宿企业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相关镇街)

三、实施政策引领,加大支持发展力度

9.加强政策支持。政府在土地供应、建设配套、金融惠企等方面支持各类企业投资新建、改建、扩建高品质酒店,引导各类旅游住宿企业积极参与星级饭店、旅游民宿等评定复核,提升旅游住宿行业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金融办、各镇街)

10.加大资金奖励。依据《印发关于促进全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聊政办字202335号)文件要求,对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饭店的,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通过改造提升并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饭店,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评定为精品酒店和乡村酒店的,奖励20万元,以上奖励经费由市级和县级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对新评定为三星级饭店的,奖励5万元;对通过三年期满评定性复核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饭店,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通过四年期满评定性复核的精品酒店和乡村酒店,奖励10万元;对年经营额超300万元的星级饭店、精品酒店和乡村酒店,奖励10万元;对国内外知名酒店集团来东阿经营管理的五星级饭店或高端品牌酒店,给予100万元的品牌落地奖励,以上奖励经费由县级财政承担。奖励资金必须用于酒店提升改造,对未按规定使用的,予以收回。同一项目、同一企业符合多项扶持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补。(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

11.大力实施招引。组织旅游住宿招商引资活动,搭建旅游住宿企业互动平台,充分展示我县旅游资源优势,吸引高端品牌酒店入驻。(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镇街)

12.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服务效率,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透明高效的监管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增强企业投资兴建、加入队伍的积极性。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不得将星级、所有制等作为限制条件。(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各镇街)

四、加强培训交流,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13.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开展行业人才培训,提高旅游住宿业管理水平、技能水平。与山东师范大学、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等专业院校建立合作机制,定向为酒店培养人才或培训员工,实现住宿业人才实践提升。(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

14.组织技能竞赛。举办旅游饭店从业人员技能大赛,通过由下到上层层组织岗位练兵,培养选拔高精尖人才,通过竞赛奖励增加全体从业人员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总工会、共青团东阿县委、县妇女联合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

15.开展交流互鉴。每年组织旅游住宿企业赴先进地区对外交流考察,学习借鉴先进旅游住宿业经营管理理念及特色做法,带动旅游住宿企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五、强化行业监管,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16.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充分运用“体检式”暗访、社会化监督等手段,对旅游住宿服务质量实施常态化监管。针对疫后设施设备老化、服务质量下降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镇街)

17.实施部门联合监管。在旅游旺季、节假日前等重点时段,市场监管、消防、公安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旅游住宿企业设施设备、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社会治安、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持续保持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

六、加强组织保障,形成推动发展合力

18.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旅游住宿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全县旅游住宿业发展工作。(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

19.强化督导考核。定期组织调度督导,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每年度对相关县直单位和镇街进展情况进行差异化评价。(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县直单位、各镇街)

20.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旅游住宿行业、企业宣传力度,充分调动行业组织、企业和社会媒体的积极性,广泛报导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建设成果,营造旅游住宿业快速发展的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融媒体中心、各镇街)

 

 

 

 

 

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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