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更新于2024年2月15日)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东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de.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1.领导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信息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机关制定的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城乡建设领域方面的工作等。
5.财政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县政府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东阿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de.gov.cn/)上依索引顺序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1、东阿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de.gov.cn/)。
2、《东阿县人民政府公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档案馆、综合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提供纸质公报免费查阅,并在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县政务服务中心设有免费取阅点。可登录东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sdde.gov.cn/site_daxbgs/channel_j_daxrmzfdexzfbgsb_24b/doc_64d05e44ab9e122d54d3e95e.html)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①东阿县图书馆
查阅地址:东阿县喜鹊广场南邻东阿县图书馆; 联系电话:0635-7229679;
查阅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春冬)14:30--18:00(夏秋)(周一到周日,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②东阿县档案馆
东阿县文化街199号;联系电话:0635-3289037;
查阅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春冬)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秋)
③县政务服务中心
查阅地址:东阿县北环路幸福港湾C座 ;联系电话:0635-6059001;
查阅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春冬)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秋)
3、住建局办公楼信息公告栏和电子屏幕。
4、政务新媒体:“东阿融媒—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号,“东阿融媒”APP,现已在苹果市场和安卓市场上线,用户可从手机应用市场自行下载;也可通过下载地址:https://app.litenews.cn/download/cmhyNXpGZkxjTWVqUGJHYXJaelJzQT09下载)。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6、政府信息查阅点:包括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地址、服务电话和服务时间与上述政府公报处所列信息内容一致。同时,在住建局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地址:东阿县文化街180号。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法定工作日,春冬);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秋))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www.sdde.gov.cn/channel_t_271_15523/)。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局机关办公室)现场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东阿县文化街180号306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 (法定工作日,春冬);8:30-12:00 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秋)
联系电话:0635-6179335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受理机构名称: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讯地址:来信请寄:东阿县文化街180号306室,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联系电话:0635-6179335
邮政编码:252200
3、网上申请
通过东阿县人民政府网站“东阿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提交申请。
申请平台网址:http://www.sdde.gov.cn/channel_t_271_15523/(请通过东阿县人民政府网站“东阿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东阿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东阿县人民政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局机关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阿县文化街180号306室
邮政编码:2522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 (法定工作日,春冬);8:30-12:00 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秋)
联系电话:0635-6179335
电子邮箱:dexzjj@lc.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见本《指南》第四条)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
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阿县文化街197号
邮政编码:2522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 (法定工作日,春冬);8:30-12:00 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秋)
电子信箱:dezwgk@lc.shandong.cn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
东阿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东阿县曙光街东阿县教体局西邻〔原铜城派出所〕院内2楼
邮政编码:2522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 (法定工作日,春冬);8:30-12:00 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秋)
联系电话:0635-3276167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
东阿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东阿县曙光街277号
邮政编码:2522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 (法定工作日,春冬);8:30-12:00 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秋)
服务热线:063512368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1.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doc
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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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汇总并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升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质量,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住建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运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体联动、协同发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是推动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创新。打通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开设“网上房交会”专栏,发布惠民利民政策及解读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传递权威信息。二是及时高效高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93余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34条,建议提案16条,重点领域61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强化服务理念,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共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涉及我局房屋维修基金、人才公寓等情况,我局已按照依申请公开的要求,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分类整合,集中发布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分别对规范性文件和本部门文件的文号、发布机构、主题分类、成文及发布日期、有效性等要素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信息公开。加强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等方面的文件、政策及政策解读等的梳理及公开,为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指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落实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常态化监管,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及内容保障,促进信息公开平台平稳高效运行,推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成为我局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及展示工作亮点的主要平台。2023年我局政务新媒体发布稿件1500余条。二是持续畅通政民互动交流渠道,优化政策咨询服务,有效依托网站留言和政务新媒体的互动交流,积极收集群众的留言意见,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我局严格依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文件,出台了《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保障性住房、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危房改造等民生工程以及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和回应实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提出了要求。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体系,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我局季度、年度考核。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健全考评制度。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围绕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政务网站的培训等分别开展了专题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和改进政策文件的发布和解读工作,更加注重解读形式的多样性,采取图文、漫画、音视频等多种解读形式,切实增强解读效果。二是持续加强内容发布审核,坚持先审后发,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稳健、更安全。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等。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承办县政协委员提案11件,人大建议4件,基本与去年持平,涉及城市道路建设、城市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住宅小区物业等多个方面(城市道路2件,棚户区改造3件,住宅小区物业及老旧小区改造8件,城市民生基础设施2件),现均已答复完毕。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我局严格落实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更新法定公开内容,并做好重点领域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方面的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住建局多角度、多平台、多方式对购房优惠政策进行解读,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3次,邀请人民日报、央视频客户端、大众日报等主流媒体深入报道,通过抖音、快手、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渠道宣传购房消费券、群(团)购、房交会等购房活动,播放量超150万。深入社区、广场、镇街等人群密集场所发放10万余册购房惠民政策一本通、张贴1200余张“购房消费券活动”宣传海报,悬挂800余条政策宣传条幅,加强政策传播覆盖面。
开发“东阿县房地产开发项目线上数字化展厅”、“网上房交会”小程序,利用“东阿住建”等政务新媒体,归集展示购房优惠及住房政策100余条,并通过专家解读、图文解读、媒体解读、卡通动漫等通俗易懂方式解读多孩家庭购房消费券、群团购等细则60余条。让购房群众查询更快捷、办事更方便。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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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汇总并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在县政府的支持和领导下,积极创新、转变职能、健全机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600余条,其中:政策文件20条、业务信息322条、保障性住房信息36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6条、农村危房改造信息10条、行政执法公示31条、建议提案办理情况70条、重大建设项目23条,优化营商环境9条等。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构筑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2022年以来,我局严格依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文件,出台了《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保障性住房、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危房改造等民生工程以及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和回应实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提出了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定了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
三是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2022年以来,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制度,通过东阿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发布政策解读共3篇,其中专家解读1篇、图文解读1篇、领导干部解读1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内容涉及我局房屋征收信息及项目竣工验收信息情况。我局已按照依申请公开的要求,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股室长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由我局督查室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股室派专门联络员,并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学习,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局属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将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利用“东阿住建”微信公众号、LED宣传屏等媒体媒介与政府网站同步同频,积极回应社会大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解读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及时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充分发挥其便民利民的作用。
二是住建局设置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体验区的建设实现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资源的共享互通,并建设集阅报栏、自助电脑查询服务区、宣传资料展架、政务信息公开栏为一体的政务公开体验区。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一是组织局多名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同时,我局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查摆问题,制订整改措施。
二是我局逐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有序运行,加强管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微信公众号平台的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3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方式单一,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只采用对政策的文字问答的方式解读,缺乏视频、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解读。二是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不突出,内容不具体,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内容少,没有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具体化、通俗化。三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度低、参与感弱,对自身关切的热点问题倾向于通过新闻媒体或打电话咨询,通过专门政务公开网站了解政务信息的比例不高。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等。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承办县政协委员提案18件,人大建议6件,基本与去年持平,涉及城市道路建设、城市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住宅小区物业等多个方面,现均已答复完毕。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我局严格落实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时按质及时更新法定公开内容,并做好重点领域工作的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2年,东阿县住建局走进小区、工地等一线,现场解答群众关系的问题,并解决问题,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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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汇总并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县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大力抓好住建领域重点信息公开,不断创新开拓信息公开渠道,推进住建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五公开。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30余条,其中更新我局机构职能2条,财政信息2条,政策汇编1条,住房保障和危房改造等信息16条,建议提案23条,工作动态100余条等。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构筑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为了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我局先后制定下发了《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制度》、《住建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住建局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制度》、《住建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一系列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定了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我局对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及公开渠道和载体作了明确规定。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务信息提供了便捷。
三是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今年以来,我局及时对解读范围、内容等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除涉密信息外,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各起草股室负责解读,于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内容,将政策解读纳入政务公开主要工作,着重阐明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以及文件内容的重点、重要关键词的诠释、理解的难点、落实的措施要求等,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重点解读。同时,所有对外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都经过严格审批、审核程序,并通过信息公开网站、政策解读等解读形式进行,有力地提升公众对重要政策文件知晓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内容涉及我局的领导信息情况。我局已按照依申请公开的要求,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关系,确保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局属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将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开通了“东阿住建”微信公众号,制作了LED宣传屏等媒体媒介作为我局的政务公开辅助平台,与政府网站同步发声,及时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充分发挥其便民利民的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大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解读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住建局在办公区,设置了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建设集阅报栏、自助电脑查询服务区、宣传资料展架、政务信息公开栏为一体的政务公开体验区,部分功能正在逐步完善建设中。体验区的建设实现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资源的共享互通,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学习《条例》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本年度共组织局多名干部参加培训。同时,我局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对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出点评,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查摆问题,制订整改措施。
二是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把本股室政务信息公开是否及时、全面、真实、准确等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标准,从而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自觉性。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存在问题: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少数部门不能按照时间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和梳理,从督查和网上监测的情况来看,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公开内容不全面。在实际工作中,政务公开内容公开不全面,实际工作和按要求应公开的重点内容比较少;三是公开方式不规范。内容填写不全,比较普遍的是缺少“内容描述”、“公开时限”和“公开形式”。
改进情况:一是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充实公开内容。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鲜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同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等。
二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承办县政协委员提案20件,人大建议2件,基本与去年持平,涉及城市道路建设、城市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住宅小区物业等多个方面,现均已答复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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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大力抓好住建领域重点信息公开,不断创新开拓信息公开渠道,推进住建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五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汇总并公开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8 | 44 | 2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55 | 47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7103.387306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人民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程度不足,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问题。政府信息系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不能做到专人专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能常抓,存在“抓一阵,干一阵,不抓不干”的现象。部分政府信息质量不高,存在应付现象。
改进情况:加强宣传,提高公众认知度。不断创新公开平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通过微信等新型公开平台与传统公开平台相结合的形式,宣传住建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落实专职人员,做到专人专职专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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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本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重在聚焦主题主线,对本机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进行综述,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部门文件12条、乡村振兴4条、建设项目实施8条,营商环境优化信息1条,行政执法公示相关信息3条,公共资源配置24条,建议提案信息2条,业务动态信息31条,组织管理信息8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6 | 118 | 6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47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稳步推进,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仅限于门户网站公开、公开效果还有待提升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业务培训、落实工作措施、提高工作质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二是完善工作机构制度,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准确定位职责,协调推动政府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查,发挥监督、规范作用。三是明确责任主体,尽职尽责干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时、准确、全面、高质量编报、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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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将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报告。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与附表等13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将于2019年3月31日前在东阿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de.gov.cn/zwgk/)对本报告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东阿县文化街180号,邮编:252200 ,电话:3281935,电子邮箱:dexzjj@lc.shandong.cn )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及时更新、维护全局政务公开的内容,实现了公开信息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专人落实负责。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完善了信息公开网络,明确信息公开联络人,定期组织信息交换,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不留死角。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实行保密责任制。发布信息按照信息内容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规范信息保密审查制度,防止国家秘密信息泄露。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在联网的计算机或网络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流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合法交流的秘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网络不得进行国际联网。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住建局积极向社会解读、回应所关切事项,我们对施工许可证发放、工程验收备案等方面的政策进行了公布。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住建局积极公开住房保障等群众关心的业务办理指南和办理流程,方便广大企业和群众办理相关商务业务,共公开事项19条。
五、主动公开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公开了住房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办事指南。
六、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对所有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免费,无任何收费款项。
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无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专门成立了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目前,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机关各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性及合法性分别进行审查,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了2018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无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收到建议和提案办理满意率100%,全部办理完毕。
十二、2017年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要求,结合第三方公司测评政务公开反馈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对照问题逐一整改,逐一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栏目内容符合更新要求规范。
十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有待提高。由于城市建设工作涉及面多量大,动态性强,人员力量不足满足不了形势发展需要,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改进措施: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制定信息公开培训计划,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0条) | 条 | 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274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4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0 |
(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 个 | 0 |
(二)社区 | 个 | 0 |
(三)村居 | 个 | 0 |
九、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0 |
(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 次 | 0 |
(二)社区 | 次 | 0 |
(三)村居 | 次 | 0 |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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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将东阿县住建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报告。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与附表等13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将于2018年3月31日前在东阿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de.gov.cn/zwgk/)对本报告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东阿县文化街180号,邮编:252200 ,电话:3281935,电子邮箱:dexzjj@lc.shandong.cn)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及时更新、维护全局政务公开的内容,实现了公开信息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专人落实负责。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完善了信息公开网络,明确信息公开联络人,定期组织信息交换,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不留死角。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实行保密责任制。发布信息按照信息内容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规范信息保密审查制度,防止国家秘密信息泄露。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在联网的计算机或网络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流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合法交流的秘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网络不得进行国际联网。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住建局积极向社会解读、回应所关切事项,我们对住房保障方面的政策进行了公布。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住建局积极公开住房保障等群众关心的业务办理指南和办理流程,方便广大企业和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五、主动公开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公开了住建各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办事指南。
六、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对所有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免费,无任何收费款项。
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无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专门成立了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目前,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机关各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性及合法性分别进行审查,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了2017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无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收到建议和提案办理满意率100%,全部办理完毕。
十二、2016年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要求,结合第三方公司测评政务公开反馈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对照问题逐一整改,逐一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栏目内容符合更新要求规范。
十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对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一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仍然落实不到位。一些领域的公开情况仍不理想。 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工作落实不到位。许多领域的信息通过公告栏、宣传册等传统渠道发布后,没有同步展示在门户网站上。
改进措施 :增强所有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公开责任,彻底改变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单打独斗的局面。 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方便获取信息。所有通过其他平台公开的信息,都要本着应上网尽上网的要求,在门户网站留存、备查。在提升门户网站技术稳定性的同时,加强栏目设置和优化,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政府信息主动推送、智能查找。
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0条) | 条 | 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0 |
(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 个 | 0 |
(二)社区 | 个 | 0 |
(三)村居 | 个 | 0 |
九、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0 |
(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 次 | 0 |
(二)社区 | 次 | 0 |
(三)村居 | 次 | 0 |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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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将东阿县住建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报告。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与附表等13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将于2017年3月31日前在东阿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de.gov.cn/zwgk/)对本报告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东阿县文化街180号,邮编:252200 ,电话:3281935,电子邮箱:dexzjj@lc.shandong.cn)
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及时更新、维护全局政务公开的内容,实现了公开信息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专人落实负责。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完善了信息公开网络,明确信息公开联络人,定期组织信息交换,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不留死角。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实行保密责任制。发布信息按照信息内容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规范信息保密审查制度,防止国家秘密信息泄露。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在联网的计算机或网络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流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合法交流的秘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网络不得进行国际联网。
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住建局积极向社会解读、回应所关切事项,我们对上级项目资金扶持方面的政策进行了第一时间公布。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6年,住建局积极公开对外贸易、利用外资等基层企业和群众关心的业务办理指南和办理流程,方便广大企业和群众办理相关商务业务。
主动公开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公开了外经贸和商贸流通业务各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办事指南,对外贸易方面有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流程等。
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形式为当面申请,申请信息内容为外资企业变更、自营进出口权等,收到申请20余条,认真及时地进行了按时办理。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对所有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免费,无任何收费款项。
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无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专门成立了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目前,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机关各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性及合法性分别进行审查,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了2016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无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我单位没有收到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十二、2015年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要求,结合第三方公司测评政务公开反馈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对照问题逐一整改,逐一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栏目内容符合更新要求规范。
十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而又涉及面广的工作,我局虽然在此项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部分事项公开还不够及时,制度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健全,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改进。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商务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商务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二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及时编辑上报。为了宣传、推介商务工作,提高商务工作水平,促进商务事业发展,我们将加大商务信息采集工作力度,认真编辑政务信息,发表原创商务信息和调研文章,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市商务工作状况,传递商务工作信息。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 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0条) | 条 | 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0 |
(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 个 | 0 |
(二)社区 | 个 | 0 |
(三)村居 | 个 | 0 |
九、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0 |
(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 次 | 0 |
(二)社区 | 次 | 0 |
(三)村居 | 次 | 0 |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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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住建局2015年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阿县住建局联系(电话:0635-3281935 )。
一、概述
2015年度我局紧紧围绕住建工作,结合《条例》、《办法》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拓展深化公开领域,工作更加透明,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和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开,公开的内容涵盖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人事任免、政策法规、行政权力及财务信息等方面工作情况,特别是今年重点详细公开了修改完善的行政权力清单、职责清单,方便群众办事。体现了我局在贯彻落实各项方针政策,指导、管理和服务当地的商务工作发展,依法维护广大群众合法利益中所做的各项工作,在规范公开专栏建设等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专人落实负责。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完善了信息公开网络,明确信息公开联络人,定期组织信息交换,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不留死角。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住建工作,针对公众、企业关切的住建方面新政策、新理念,全面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中央、省、市有关住建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住建工作的了解、理解和认可,让企业获得更多政策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大力加强对政务中心窗口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法律意识、政策意识等,实现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并加大对网上审批系统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本年度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信息公开的形式。全部通过本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未收取任何费用。历年累计金额0元。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我局2015年度没有出现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参与公开的广泛性、公开形式的合法性,以及意见的听取、采纳等方面提出要求,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性及合法性分别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2015年未出现信息泄露现象。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本局网站调整,部分信息未能及时公开,现已在抓紧做好补充工作,做到应公开就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与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我局将按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切实强化政务公开服务意识、能力建设和制度规范,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抓住新时期住建工作的重点、热点、亮点和难点,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整体水平,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不断地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东阿县住建局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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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阿县住建局联系(电话:0635-3281935 )。
一、概述
2014年度我局紧紧围绕住建工作,结合《条例》、《办法》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拓展深化公开领域,工作更加透明,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和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开,公开的内容涵盖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人事任免、政策法规、行政权力及财务信息等方面工作情况,特别是今年重点详细公开了修改完善的行政权力清单、职责清单,方便群众办事。体现了我局在贯彻落实各项方针政策,指导、管理和服务当地的住建工作发展,依法维护广大群众合法利益中所做的各项工作,在规范公开专栏建设等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专人落实负责。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完善了信息公开网络,明确信息公开联络人,定期组织信息交换,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不留死角。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住建工作,针对公众、企业关切的住建行业发展新政策、新理念,全面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中央、省、市有关住建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住建工作的了解、理解和认可,让企业获得更多政策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大力加强对政务中心窗口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法律意识、政策意识等,实现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并加大对网上审批系统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本年度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
信息公开的形式。全部通过本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未收取任何费用。历年累计金额0元。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历年累计数量为0。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参与公开的广泛性、公开形式的合法性,以及意见的听取、采纳等方面提出要求,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性及合法性分别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2014年未出现信息泄露现象。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观念有待强化;二是还存在公开不及时的现象;三是公开的内容、形式在贴近群众需求上有待提高。对此,我们要通过自评总结,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谋划好明年政务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反复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结合住建工作的特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实际完善规章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三是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系统建设,为基层、企业和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东阿县住建局
201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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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概述
2013年,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全县住建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住建行业发展政策、行业动态,机构建设等方面信息,着力提高住建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3年,我局党委班子突出强调宣传工作的先导地位,强调抓宣传就是抓全局,抓宣传就是抓政治,抓宣传就是抓业务,抓宣传就是抓导向,抓宣传就是抓稳定。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的信息报道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具体的负责股室,由办公室组织抓好全系统的宣传报道工作。
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住建工作,针对公众、企业关切的住建行业发展新政策、新理念,全面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中央、省、市有关住建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住建工作的了解、理解和认可,让企业获得更多政策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大力加强对政务中心窗口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法律意识、政策意识等,实现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并加大对网上审批系统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本年度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
信息公开的形式。全部通过本单位网站公开信息。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未收取任何费用。历年累计金额0元。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历年累计数量为0。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参与公开的广泛性、公开形式的合法性,以及意见的听取、采纳等方面提出要求,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性及合法性分别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2013年未出现信息泄露现象。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东阿县住建局
201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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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以来,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加大公开力度,落实监督措施。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公开相关政策与总体规划,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和办理等。我局通过设立咨询、投诉监督电话,公开各类政策及办理方式等,为企业提供了快捷便利的服务。同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我局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等多种监督手段,构筑科学严密的监督网络。
(二)加强规范运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一是定期梳理信息。我局按照《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文件的要求及时将工作发展的相关政策与具体规划,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和办理等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对梳理出的政务信息进行逐条研究讨论,确定公开内容。二是建立监督机制。定期不定期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承办人的作风态度等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日常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由相关业务处室在规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