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 8月16日出版的第16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习近平指出,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谋划和部署改革,是党领导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从实践经验和现实需要出发,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考虑。第一,这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的迫切需要。第二,这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第三,这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迫切需要。第四,这是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指出,在决定稿起草过程中,我们重点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确定遵循原则,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二是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来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坚持问题导向。三是抓住重点,突出体制机制改革,突出战略性、全局性重大改革,突出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凸显改革引领作用。四是坚持人民至上,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五是强化系统集成,加强对改革整体谋划、系统布局,使各方面改革相互配合、协同高效。习近平指出,决定稿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重点部署未来五年的重大改革举措,在内容摆布上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注重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第二,注重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第三,注重全面改革。第四,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第五,注重加强党对改革的领导。
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作出如下决定。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1)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新征程,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全新局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以伟大的历史主动、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敢于突进深水区,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实现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转变,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总体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实现到党成立一百周年时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取得明显成效的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必然要求,是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中赢得战略主动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建设更加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党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2)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3)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健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推动文化繁荣,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完善收入分配和就业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强化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手段,有效构建新安全格局。——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到二〇二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八十周年时,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4)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贯彻以下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二、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5)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完善主责主业管理,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推进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6)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项目全流程公开管理。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健全国家标准体系,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基础制度。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完善流通体制,加快发展物联网,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和促进投资落地机制,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减少限制性措施,合理增加公共消费,积极推进首发经济。(7)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完善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依法按期认缴。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三、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8)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生产力。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强化环保、安全等制度约束。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9)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建设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平台,加快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健全提升优势产业领先地位体制机制。优化重大产业基金运作和监管机制,确保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战略要求。建立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机制,合理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发展工业互联网,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10)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优化服务业核算,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聚焦重点环节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破除跨地区经营行政壁垒,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健全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发展机制。完善中介服务机构法规制度体系,促进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11)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构建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和标准体系,健全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利用机制,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健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推进铁路体制改革,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推动收费公路政策优化。提高航运保险承保能力和全球服务水平,推进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12)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抓紧打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健全强化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仪器仪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先进材料等重点产业链发展体制机制,全链条推进技术攻关、成果应用。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完善产业在国内梯度有序转移的协作机制,推动转出地和承接地利益共享。建设国家战略腹地和关键产业备份。加快完善国家储备体系。完善战略性矿产资源探产供储销统筹和衔接体系。四、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13)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完善立德树人机制,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和拔尖人才培养,着力加强创新能力培养。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提高成果转化效能。强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推进高水平教育开放,鼓励国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来华合作办学。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健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推进教育数字化,赋能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终身教育保障。(14)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完善国家实验室体系,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推进科技创新央地协同,统筹各类科创平台建设,鼓励和规范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引领作用,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构建科技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体系,加强科技基础条件自主保障。健全科技社团管理制度。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鼓励在华设立国际科技组织,优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对外专业交流合作管理机制。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强化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前瞻性、引领性布局。加强有组织的基础研究,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础研究比重,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支持基础研究,支持基础研究选题多样化,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深化科技评价体系改革,加强科技伦理治理,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完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健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执行和专业机构管理体制。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便利性。(15)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加快建设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提高各类人才素质。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完善人才有序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深化东中西部人才协作。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更好保障青年科技人员待遇。健全保障科研人员专心科研制度。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坚持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探索建立高技术人才移民制度。五、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16)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国家战略制定和实施机制,加强国家重大战略深度融合,增强国家战略宏观引导、统筹协调功能。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强化规划衔接落实机制,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增强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实施支撑作用。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围绕实施国家发展规划、重大战略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优化各类增量资源配置和存量结构调整。探索实行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把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都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健全预期管理机制。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加强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基础建设,优化总部和分支机构统计办法,逐步推广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健全国际宏观政策协调机制。(17)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强化对预算编制和财政政策的宏观指导。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强化事前功能评估。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统一预算分配权,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规范性,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适当扩大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比例。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由地方结合实际差别化管理。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中央财政事权原则上通过中央本级安排支出,减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中央财政事权。不得违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确需委托地方行使事权的,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资金。(18)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发展多元股权融资,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防风险、强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支持长期资金入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和退市制度。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完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约束机制。完善上市公司分红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制定金融法。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统一金融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清算规则制度,建立风险早期纠正硬约束制度,筑牢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机制,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和应用。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金融业务试点。稳慎拓展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推进自主可控的跨境支付体系建设,强化开放条件下金融安全机制。建立统一的全口径外债监管体系。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19)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健全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制度和政策体系。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优化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机制。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强化国土空间优化发展保障机制。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深化东中西部产业协作。完善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20)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构建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良性互动机制。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健全城市规划体系,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动形成超大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体系,建立都市圈同城化发展体制机制。深化赋予特大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改革。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21)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22)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优化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在主产区利益补偿上迈出实质步伐。统筹推进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监管新模式。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23)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耕地占用纳入统一管理,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确保达到平衡标准。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优化土地管理,健全同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高效衔接的土地管理制度,优先保障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使优势地区有更大发展空间。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探索国家集中垦造耕地定向用于特定项目和地区落实占补平衡机制。优化城市工商业土地利用,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开展各类产业园区用地专项治理。制定工商业用地使用权延期和到期后续期政策。七、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24)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扩大自主开放,有序扩大我国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深化援外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全链条管理。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提供更多全球公共产品。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优化开放合作环境。(25)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强化贸易政策和财税、金融、产业政策协同,打造贸易强国制度支撑和政策支持体系,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改革,积极应对贸易数字化、绿色化趋势。推进通关、税务、外汇等监管创新,营造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制度环境。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全球集散分拨中心,支持各类主体有序布局海外流通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国际物流枢纽中心和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健全贸易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出口管制体系和贸易救济制度。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鼓励专业服务机构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离岸贸易发展,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建立健全跨境金融服务体系,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26)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支持参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完善促进和保障对外投资体制机制,健全对外投资管理服务体系,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27)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开放先导地位,提高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开放水平,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发挥沿海、沿边、沿江和交通干线等优势,优化区域开放功能分工,打造形态多样的开放高地。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鼓励首创性、集成式探索。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支持香港、澳门打造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健全香港、澳门在国家对外开放中更好发挥作用机制。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完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深化两岸融合发展。(28)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继续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强绿色发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能源、税收、金融、减灾等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完善陆海天网一体化布局,构建“一带一路”立体互联互通网络。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八、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29)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法及其实施机制,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30)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加强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机制建设。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丰富协商方式,健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平台,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健全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31)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形式。(32)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完善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政治作用的政策举措。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更好发挥党外人士作用,健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制度。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完善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引领机制。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工作机制。完善港澳台和侨务工作机制。九、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33)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提高立法质量。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3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善覆盖全国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政府立法审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完善行政裁决制度。完善垂直管理体制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健全垂直管理机构和地方协作配合机制。稳妥推进人口小县机构优化。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强化公益性。(35)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完善执法司法救济保护制度,完善国家赔偿制度。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规范专门法院设置。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构建协同高效的警务体制机制,推进地方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继续推进民航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坚持正确人权观,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依法查处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行为。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36)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制定专门矫治教育规定。(37)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完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依法约定管辖、选择适用域外法等司法审判制度。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十、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必须增强文化自信,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快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培育形成规模宏大的优秀文化人才队伍,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38)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工作体系,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完善舆论引导机制和舆情应对协同机制。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机制。改进创新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优化英模人物宣传学习机制,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和各类群众性主题活动组织机制,推动全社会崇尚英雄、缅怀先烈、争做先锋。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健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体制机制,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全社会自觉遵守法律、遵循公序良俗,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形成网上思想道德教育分众化、精准化实施机制。建立健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协同治理机制,完善“扫黄打非”长效机制。(39)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深化文化领域国资国企改革,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深化内部改革,完善文艺院团建设发展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结合、抓作品和抓环境相贯通,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深化文化领域行政审批备案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健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改革完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40)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深化网络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职能,推进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一体化管理。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体系。(41)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推进国际传播格局重构,深化主流媒体国际传播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多渠道、立体式对外传播格局。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建设全球文明倡议践行机制。推动走出去、请进来管理便利化,扩大国际人文交流合作。十一、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42)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完善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制度体系。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43)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同步推进户籍、用人、档案等服务改革,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促进机会公平制度机制,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44)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4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能力。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完善薪酬制度,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创新医疗卫生监管手段。健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46)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把握人口流动客观规律,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发展银发经济,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十二、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47)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考核监督制度。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编纂生态环境法典。(48)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建设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49)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完善绿色税制。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十三、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必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50)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强化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重点领域安全保障体系和重要专项协调指挥体系。构建联动高效的国家安全防护体系,推进国家安全科技赋能。(51)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体系,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加强网络安全体制建设,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52)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口管理制度。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强化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力量。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53)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建立健全周边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海外利益和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保护体制机制,深化安全领域国际执法合作,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健全维护海洋权益机制。完善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机制。十四、持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深入实施改革强军战略,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54)完善人民军队领导管理体制机制。健全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的制度机制,深入推进政治建军。优化军委机关部门职能配置,健全战建备统筹推进机制,完善重大决策咨询评估机制,深化战略管理创新,完善军事治理体系。健全依法治军工作机制。完善作战战备、军事人力资源等领域配套政策制度。深化军队院校改革,推动院校内涵式发展。实施军队企事业单位调整改革。(55)深化联合作战体系改革。完善军委联合作战指挥中心职能,健全重大安全领域指挥功能,建立同中央和国家机关协调运行机制。优化战区联合作战指挥中心编成,完善任务部队联合作战指挥编组模式。加强网络信息体系建设运用统筹。构建新型军兵种结构布局,加快发展战略威慑力量,大力发展新域新质作战力量,统筹加强传统作战力量建设。优化武警部队力量编成。(56)深化跨军地改革。健全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机制,完善涉军决策议事协调体制机制。健全国防建设军事需求提报和军地对接机制,完善国防动员体系。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优化国防科技工业布局,改进武器装备采购制度,建立军品设计回报机制,构建武器装备现代化管理体系。完善军地标准化工作统筹机制。加强航天、军贸等领域建设和管理统筹。优化边海防领导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党政军警民合力治边机制。深化民兵制度改革。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十五、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57)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领导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各级党委(党组)负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谋划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改革,鼓励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改革设计中来。围绕解决突出矛盾设置改革议题,优化重点改革方案生成机制,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完善改革激励和舆论引导机制,营造良好改革氛围。(58)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以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完善党的建设制度机制。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完善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59)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持续精简规范会议文件和各类创建示范、评比达标、节庆展会论坛活动,严格控制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总量,提高调研质量,下大气力解决过频过繁问题。制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严肃查处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加强诬告行为治理。健全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健全巡视巡察工作体制机制。优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机构职能,完善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推进向中管企业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修改监察法,出台反跨境腐败法。(60)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对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党必须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坚持上下协同、条块结合,科学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明确各项改革实施主体和责任,把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内容,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对外工作必须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深化外事工作机制改革,参与引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在危险化学品企业,畅通生命通道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在从事风险较高的检维修作业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更是要提前谋划人员疏散方式和应急救援通道,防范事故发生。 012023年9月7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某公司在投料开车过程中,作业人员在拆除阀芯脱落的粗煤气外送阀(道直径DN450mm)期间,在面积不到30平方米的作业平台上,聚集了20名作业人员和非作业人员。当拆除过程中突然发生高压气体喷出时,人员来不及疏散,导致多名在现场高处作业的检修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从5楼顶部吹落至厂区地面,造成10人死亡、3人受伤。022020年11月2日,广西北海某液化天然气公司在实施二期工程项目贫富液同时装车工程施工期间,当作业人员对DN500的管道切割时,因系统物理隔离不彻底,仪表人员错误地操作了隔离阀门,导致LNG突然从管口喷射而出,在储罐前平台起火,作业人员逃生不及时,造成7人死亡、2人重伤。032019年9月29日,宁波某日用品公司一员工在厂房西侧一层灌装车间用电磁炉加热制作香水原料异构烷烃混合物时,因静电放电引起可燃蒸气起火燃烧,并引燃周边易燃可燃物。火势通过楼梯向上蔓延,引燃二层、三层成品包装车间可燃物,使整个厂房处于立体燃烧状态。由于厂房窗口违规设置影响人员逃生的铁栅栏,且楼内仅有的一个楼梯也被迅速产生的高温烟气封堵,人员无法逃生,最终导致19人死亡、3人重伤。042018年5月12日,上海某石化公司承包商在检修内浮顶储罐的浮盘铝合金浮箱组件时,浮箱内积存的苯外泄在储罐底板上,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气体环境,当遇到作业人员使用的非防爆工具及作业过程可能产生的点火能量时发生爆燃。由于储罐仅有1个出入口,储罐内的人员逃生不及时,造成在储罐内作业的6名作业人员死亡。 确保生命通道畅通,不仅是利于人员的逃生和疏散,更能在实施救援时发挥重要作用。化工企业要保障生命通道畅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确保厂区内各场所间消防通道的畅通 根据GB 50016-2014(20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160-2008(2018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 51283-2020《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和 GB 51428-2021《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等标准规范要求,厂区内消防通道应保持足够的宽度,并保证畅通无断路现象。(1)一般企业最低保持4m;(2)石化企业、精细化工企业及煤化工企业保持5m;(3)石化联合装置、大型可燃液体罐组不低于6m。 2.确保厂区内建筑物间的防火间距 厂区内各建筑物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做到:(1)严禁在已通过验收的建筑物间私搭乱建;(2)严禁厂区内乱堆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缩小防火间距的现象;(3)严禁借用消防通道装卸原材料;(4)厂区内搭建的未经设计的露天堆场、棚架,应及时拆除或撤销,确保原有的防火间距。 3.确保出入口畅通 (1)厂区内设有围栏或大门的封闭场所、库区、储罐区,应保证出入口畅通、大门开关自如,严禁人为故意锁闭、停用疏散门或堆放物料、工器具而阻挡疏散门现象;(2)对于封闭或半封闭式厂房,应保证封闭楼梯间疏散门的完好可用,正常情况下保持关闭状态;(3)对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应按照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要求,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 4.从事高风险作业要制定逃生方案 (1)从事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或在其他狭小作业面上的检维修作业,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明确出现险情时的人员逃生路径和方式;(2)进入仅在顶部开孔的受限空间内作业,应预先搭设救援器具,以最大效率做好应急救援工作;(3)在高处作业时,应在优先保证安全逃生的前提下拴挂安全带,避免安全带成为羁绊,脚手架的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 5.建筑物安全通道的疏散标识及照明要保证完好 建筑物安全通道的畅通还体现在疏散指示标识和照明的设置上。要按照GB 50016-2014(20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要求设置疏散照明,并保证对地面的最低水平照度满足疏散要求,同时还要确保消防应急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总之安全通道是“逃生道”“救命道”,企业应高度重视保证安全通道畅通,真正发挥安全通道的作用,提高应急救援效率,防范事故发生!
一、什么是本质安全?狭义本质安全:指机器、设备本身所具有的安全性能。当系统发生故障时,机器、设备能够自动防止操作失误或引发事故。即使由于人为操作失误,设备系统也能够自动排除、切换或安全地停止运转,从而保障人身、设备和财产的安全。广义本质安全:通过“人-机-环-管”这一系统体现的安全性。它不仅关注机器和设备的安全性能,还包括人的行为、环境因素以及管理规范。简而言之,本质安全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系统完整性,使各种危害因素始终处于受控制状态,从而使整个系统安全可靠,逐步趋近长治久安的安全目标。二、本质安全的四个部分1. 人的安全可靠性:无论在何种作业环境和条件下,人都应按规程操作,杜绝“三违”行为,实现个体安全。通过教育引导和制度约束,人可以实现系统及个人岗位的安全生产无事故。2. 物的安全可靠性:无论在动态过程中还是静态过程中,物始终处于能够安全运行的状态。设备的设计、维护和操作都应考虑安全性能。3. 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在日常安全生产中,不因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况而发生重大事故。形成“人机互补、人机制约”的安全系统。4. 管理规范和持续改进:通过规范制度、科学管理,杜绝管理上的失误,实现零缺陷、零事故。每个部门都应制定自己的工作标准、流程和安全工作目标,全方位管控没有死角。三、本质安全的重要性本质安全贯穿工作全过程,是企业全面管理提升的关键。通过本质安全工作,从组织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应急处置、队伍素质、科技创新等各方面提升能力,确保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本质安全是深入做好安全工作的必然要求,是确保安全的治本之策。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安委办〔202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一季度安全生产明查暗访中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了梳理汇总,发现未及时准确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等问题依然突出,暴露出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不够、掌握不够、对照检查不够;一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及人员现场评价不准确、辨识不深入,对长期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出来;一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执法人员未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现场执法检查“避重就轻”;一些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学习和指导解读不够,没有宣贯到基层一线;不同部门、不同专家对同一个单位检查提出不同整改意见甚至相互矛盾等。同时,也反映出一些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提升。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现就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重要意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明确要求,要精准开展排查整治,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量。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通过深入剖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管理缺陷”等关键因素进行梳理归纳,制修订了5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用于更好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提供了有力支撑。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顺利开展、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运用的主动性、自觉性,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二、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将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将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督促指导主要负责人将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带头开展学习。按照有关规定,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检查。督促指导分管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带头主动学习研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将有关内容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的重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宣讲,通过“告知卡”、“张贴画”、“口袋书”等形式,营造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良好氛围。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或生产经营单位不能自行处理的,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避免重大事故隐患漏管失控。督促指导班组和从业人员结合生产环节、作业环境等岗位特点,熟练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三、督促指导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督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培训,结合服务对象、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组织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保证培训时间,确保培训质量,作为开展工作的必备技能。服务过程中,要及时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要求。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并对其技术服务实施抽查,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判定标准中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未排查发现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四、将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精准执法和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各级安委会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邀请行业领域权威专家、有关部门业务骨干等开展宣讲,确保学习到位、宣传到位、指导到位,推动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要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统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有关部门的各类检查标准,推动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避免出现不同部门、不同专家整改意见互相矛盾的问题。要开展“说理式”执法检查,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和指导服务,防止一般化、简单化、“大呼隆”等形式主义督查检查,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以执法检查实效优化营商环境。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将学习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执法人员培训的必修课,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案卷评查等活动,在执法队伍中营造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浓厚氛围,推动提升执法人员精准执法能力。要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行政执法或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等情形的,应依法采取有关措施并实施行政处罚。各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相关业务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持续加强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帮扶。要加强学用结合,把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每次监督检查的必查项。五、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解读,不断提高标准质量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将推动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要内容和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谋划、扎实推进。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针对性制修订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组织开展宣讲解读活动,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治理质量。要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由本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考核标准和考试题库中。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修订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针对新问题、新风险补充完善标准要求,确保实用、好用、管用。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加强解读和培训,深化《条例》理解运用。2024年度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3月16日出版的第6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文章强调,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党的二十大深刻总结全面从严治党十年磨一剑的历史性成就,进一步要求全党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这是我们党从所处的历史方位、肩负的使命任务、面临的复杂环境出发,深刻把握党的根本性质和党情发展变化,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的重大命题。文章指出,我们党是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指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世界最大政党,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长期执政,历史久、人数多、规模大,既有办大事、建伟业的巨大优势,也面临治党治国的特殊难题。至少有以下几大难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如何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如何始终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如何始终具备强大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如何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如何始终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如何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解决好上述难题,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必须迈过的一道坎,是全面从严治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啃下的硬骨头。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必然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这就决定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我们一定要站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文章强调,必须把促进全党牢记“三个务必”、践行党的宗旨作为根本指向,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从而锻造更为坚强的领导力量,凝聚更为广泛的奋斗力量。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让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要不断探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举措,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亲自决策、亲自推动组建应急管理部,亲自缔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并授旗致训词,就应急管理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事关应急管理事业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同灾害事故作斗争的实践总结和理论升华,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和指导性,为坚定走好新时代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之路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新征程上,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正是因为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成功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克服无数艰难险阻,才能有力应变局、平风波、战洪水、防非典、抗地震、化危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应急管理工作置于党的全面领导之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党的领导“如身使臂、如臂使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面前,我们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我们也能够做到不惜一切代价”。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队伍为人民而生,为人民而建,为人民而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作为根本价值遵循,把保民平安作为最大政绩,把人民褒奖作为最高荣誉,紧紧盯住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风险,关键时刻刀山敢上、火海敢闯,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给人民以力量。要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安全问题,尤其要防止发生冲击群众心理底线的极端事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安全感。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以安全为前提,不能有丝毫疏漏。”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要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善于把安全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与发展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主动塑造有利于发展的安全环境,并运用发展成果夯实安全基础;当具体问题威胁到人的生命安全时,必须坚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应急管理基础在预防,功夫在平时。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作出重要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制约公共安全治理模式转型的短板,找到“杀手锏”式实招硬招,加快建立以风险治理为中心的应急管理体系。要强化源头防控,运用改革思维和法治、政策、科技、标准、工程治理等手段,严把规划安全关、安全准入关,提高安全设防的能力和水平。防要防得住、救要准备好,应急准备就是防,要全面加强力量准备、物资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时刻防备、随时应对各类突如其来的灾害事故,更加彰显中国式救援的能力和高效。坚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调:“生命重于泰山”“责任重于泰山”“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把制度完善起来,把责任落实下去,尽最大努力防范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聚焦当前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强化治本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力防范重点领域重大风险,努力实现本质安全水平大提升,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持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防灾减灾救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体现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压实责任,细化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全力做好突发险情应对处置”。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要清醒认识灾害风险的长期性、复杂性、极端性、严峻性,坚决防止因重大自然灾害引发可能迟滞或中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全局性风险;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要科学把握自然灾害防治规律,从源头上减轻灾害风险;要强化综合减灾,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持续推动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构建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防灾减灾救灾各环节、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坚持完善中国特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要继续完善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和国家队、以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以军队应急力量为突击、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中国特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强共训共练、救援合作;要积极适应“全灾种、大应急”形势任务需要,深入推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加强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能力建设,尽快形成区域救援实战能力;要加强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强国家矿山、危化品、隧道救援攻坚力量,加强工程抢险、水上救援力量、应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坚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特色和优势,借鉴国外应急管理有益做法,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要不断完善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持续优化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着力构建现代化的组织指挥体系、风险防范体系、救援救灾体系、法制预案体系、支撑保障体系、社会共治体系;要按照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要求,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综合管理、综合应对、综合救援、综合保障、综合服务,统筹各方力量和资源共同维护和塑造公共安全;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向基层末梢聚焦发力,大力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绘就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聚焦中国式现代化目标任务,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的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大力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定走好新时代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之路,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31日下午就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进行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必须牢记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等战略任务落实到位,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打牢基础。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这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由中央政治局同志自学并交流工作体会,马兴瑞、何立峰、张国清、袁家军同志结合分管领域和地方的工作作了发言,刘国中、陈敏尔同志提交了书面发言,大家进行了交流。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新时代以来,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近年来,我国科技创新成果丰硕,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日益显现;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平衡性明显增强;改革开放全面深化,发展动力活力竞相迸发;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发展方式转变步伐加快,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制约高质量发展因素还大量存在,要高度重视,切实解决。习近平强调,高质量发展需要新的生产力理论来指导,而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需要我们从理论上进行总结、概括,用以指导新的发展实践。概括地说,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它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习近平指出,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必须加强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使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竞相涌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习近平强调,要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保证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安全可靠。要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和农业强国等战略任务,科学布局科技创新、产业创新。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习近平指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必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和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做强绿色制造业,发展绿色服务业,壮大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和供应链,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持续优化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经济政策工具箱,发挥绿色金融的牵引作用,打造高效生态绿色产业集群。同时,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习近平强调,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要深化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等改革,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方式,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同时,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国际环境。习近平强调,要按照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要根据科技发展新趋势,优化高等学校学科设置、人才培养模式,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培养急需人才。要健全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机制,激发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和数据等生产要素活力,更好体现知识、技术、人才的市场价值,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一项规范提升安全生产成效的重要制度安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规范》解读近日,应急管理部批准并公告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便于理解掌握《规范》、推动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规范》发布与实施的重要意义安全生产标准是国家基础性制度,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和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支撑。《规范》作为强制性行业标准,总结了近年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的实践经验,是规范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一)《规范》的发布与实施,有助于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事实表明,平时“防得住、备得好”,关键时刻才能“躲得开、救得快”。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牛鼻子”来抓,是多年来着力“预防为主”的科学思路和有效方法。《规范》评估内容涉及安全生产“人、机、管、环”各要素,贯通“防”与“救”,既包括属地政府和事故单位的“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也包括“应急准备”,应急准备就是“防”。《规范》的发布与实施,将倒逼相关各方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推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全面对标强化应急准备,促进规范提升安全管理、监测预警、人员保障、装备配备和科技支撑等工作成效,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实现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提供有效保障。(二)《规范》的发布与实施,有助于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法律法规是标准制定的依据,标准是对法律法规的技术支撑、细化补充和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二十七条,对建立应急救援评估制度均作了明确要求,确保了《规范》制定的“有法可依”。《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建立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标准化法》第十条规定,“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确保了《规范》强制属性的“于法有据”。落实强制性标准有助于统一规范和加强应急救援评估工作,着力解决相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三)《规范》的发布与实施,有助于提升事故救援评估成效和应急保障能力。事故救援评估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基础性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安监总厅应急〔2014〕95号,以下简称《办法》)自实施以来,对于规范和改进应急救援评估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近年实践中也逐步暴露出从内容到程序都还不够科学规范、效力层级较低、缺乏强制性等不足。《规范》充分总结近年来相关工作实践经验,复盘补齐《办法》短板弱项,并借鉴部分地区的经验做法,为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评估成效与应急保障能力提供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保障。二、《规范》编制情况与主要内容《规范》从调研起草到报批发布,历时一年有余。期间,应急管理部有关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出思路、把方向、提要求,部相关司局、单位和参与编制有关人员秉持“致广大而尽精微”的科学态度,坚持依法立规、开门立规,明确分工、协同联动,集思广益、精心雕琢,达成预期目标。《规范》正文共七部分,明确了标准适用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基本要求、评估方式、评估程序和评估内容等,并对评估方式、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评估报告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第一部分是标准适用范围,规定了标准适用于依法成立的事故调查组所开展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工作;第二部分是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了引用的相关标准;第三部分是术语和定义,对应急救援评估、应急预案等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第四部分是应急救援评估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应急救援评估的目的、对象、依据和原则等;第五部分是评估方式,列出了5种常用评估方式;第六部分是评估程序,对准备与启动、评估实施、评估总结等予以明确;第七部分是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参与处置和救援的部门、单位的应急准备、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规范》还包括两个附录:附录A为事故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表,附录B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报告大纲。三、《规范》及其实施的主要特点《规范》的编制和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应急救援评估工作向科学化、精细化转型。综合《规范》全部内容、强制性标准特征并结合救援评估的实践视角,《规范》及其实施工作具有5个比较明显的特点:一是全面性。要素全:应急救援评估内容关联到安全生产诸项要素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责任全:评估对象涉及“事故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参加处置和救援的部门、单位”,将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部纳入。方式全:通过统筹运用“资料分析、询问谈话、专家论证、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等评估方式,构建起全面深入开展救援评估的“工具箱”,为有效“分析应急救援过程、特点及做法,总结应急救援的成功经验和问题不足”奠定了制度基础。二是规范性。这是作为强制性标准的本质特征。在语言表述上,《规范》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全文使用“应包括但不限于”的表述高达17处之多,这些都是“规定动作”而非“自选动作”。在制度效力上,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规范》适用于指导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工作,并可作为监管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条款实施处罚。在实践效能上,作为法律法规实施的重要技术支撑和必要补充,《规范》的宣贯与实施,有助于规范各相关方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促进提升安全风险防范水平和安全基础保障能力。三是科学性。从研制角度看,《规范》起草组来自“政产学研用”各有关领域,相关人员对国内外标准及救援评估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规范》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严格遵守规定流程,各项工作环环相扣、无缝衔接,为《规范》的科学严谨奠定了基础。从宣贯角度看,《规范》从颁布到实施设置六个月的过渡期,保证了标准实施主体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掌握标准内容。从实施角度看,《规范》来源实践又指导实践,以往评估实践中积累的一些经验纳入其中,这些宝贵经验源于救援评估组求真求是的态度与作风,《规范》实施需要将这样的态度与作风一以贯之。 四是联动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项相关工作注重协同联动、协调一致,在《规范》中也有体现。一方面,《规范》要求置身其中的事故单位应“配合和支持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及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救援”;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关注“信息在部门间的共享情况”,应主动加强“现场管理、交通管制、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舆情引导协调联动”,统筹“应急、公安、卫健、电力、通信、供水、燃气、气象、城管、交通、环保部门救援力量及物资装备保障情况”。另一方面,从最近几起重特大事故救援评估的实践情况看,作为依法成立的事故调查组的下设工作组,事故救援评估组既按照职责独立开展工作,又充分与综合组、技术组、管理组等协调联动,保障相关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五是操作性。《规范》正文详细给出了每个评估程序需要完成的流程,以及准备资料、评估报告相关内容和要求,便于参与应急救援评估人员“按图索骥”,可以迅速了解救援评估的基本要求、方法和工作内容。附录A将应急救援评估的项目、内容、方式和结果“一表统揽”,为撰写评估报告提供简捷明了的基础资料;附录B为报告编制大纲,做到了“纲举目张”,便于提高报告编制效率。四、推动《规范》落实落地的主要措施标准规范的生命力在于有效实施。《规范》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一系列配套工作来保障。要多措并举,加强《规范》宣贯解读,完善救援评估机制、强化法制保障和执法检查等手段,推动《规范》“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一是通过宣贯培训、协同保障抓落实。加强全面宣贯,各地要组织做好《规范》宣贯培训、配套制度完善等工作,发挥全媒体优势,以系统解读、亮点透视、图说规范和实例导读等方式,面向基层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宣贯活动。加强重点培训,坚持需求导向,明确宣贯重点内容,有针对性答疑释惑;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培训,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部门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应急救援评估的工作定位、原则、内容、方法和程序。加强协同保障,在部层面推动纳入相关工作安排,细化落实相关司局(单位)任务分工与服务保障,与整体工作统筹推进。二是通过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抓落实。救援评估组要注重把握“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以全部事实为依据、以法规标准为准绳,抽丝剥茧查问题、条分缕析解疑点,着力将各类有用的数据“吃干榨尽”,力求评估结论经得起时间、实践的检验;要紧紧牵住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聚焦救援评估涉及的“人、机、环、管”等各要素,深入分析问题短板弱项,研究提出针对性强的措施建议,推动相关地区和单位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预案、队伍、机制和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带动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 三是通过监督检查、对标对表抓落实。《规范》具体细化了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和各类企业的应急准备、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和应急保障等应急救援要求,是监督检查、考核巡查更精细化的工作依据。畅通《规范》应用渠道,应急管理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和各类专项行动,加强对各地《规范》宣贯与实施情况督促指导;地方各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机构要对标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强化企业应急救援基础性工作;地方各级安委会组织开展对下级政府和本级相关部门的督促检查、考核巡查工作,应将《规范》应急准备、应急保障等要求纳入其中,以标准实施助力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四是通过法制保障、机制推动抓落实。强化法制保障,结合正在组织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把救援评估有关内容纳入其中,推动《规范》贯彻落实与法规衔接配套。强化机制保障,推动探索建立覆盖标准实施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建立健全部门统筹、地区联动的标准实施监督情况通报与公布机制,做到标准实施高效能。积极推动《规范》向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提高标准效力层级、拓展标准适用范围,更好地发挥强制性标准的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